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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土地管理法》新规

    信息发布者:陈丽华
    2019-01-18 15:13:33   转载

    土地管理法新规,农村3类土地要收费或收回,你家有吗?


    自古以来,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,是国家的宝贵资源,但是由于近年来社会各个方面的建设和发展,农村的生产用土地(耕地)面积在不断减少,早在10几年前,国家就提出了18亿亩耕地是未来不可预约的红线,十几年过去了,为了进一步强化人们的耕地保护意识,2018年,国家出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(修正案)》,根据这一办法规定,农村土地出现3种情况要收费或国家收回。

    一、长期荒废的土地

    近几年,农村很多人外出打工,村里剩下的全是老人和孩子,有的甚至出现了“空心村”,这种情况下,土地就不再有人耕种,造成大面积耕地撂荒,造成土地资源浪费,粮食生产量减少。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,凡是农民不耕种土地,也不参与流转、出租等,造成土地荒芜达2年的,国家要收取一定费用,荒芜超过3年的,国家直接收回。

    二、变更了性质的耕地

    农村的土地按照性质划分,分为生产用地和建设用地,耕地就属于生产用地,主要用于粮食等农作物的种植。但,近几年很多农民在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,擅自在自家耕地上建起了住宅房屋,或建起了工厂等,无形中将生产用地改成了建设用地,使耕地面积减少。根据新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占用税法的规定,对占用耕地建设的要征收税费,造成耕地严重破坏的,国家要强制拆除建筑物,收回土地,进行复垦。

    三、私自开垦的土地

    一般情况下,农民耕种的土地都是通过一定手续承包的集体的土地,但有的农民为了增加种植面积,私自在荒地、山坡或滩涂上开垦耕种,其实这些荒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土地,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耕种,农民开垦的荒地、山坡等,在土地确权时得不到确权,也就是拿不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,因此村集体要收回的。

    【三农头条】提醒农民朋友,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人人有责,大家一定要珍惜土地资源,减少土地浪费,遵守现行的土地管理办法和土地承包法,合理使用自己的土地,切记:违规就要受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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